面积800平方米,展线250米。根据文化部规定的地市一级文化馆功能要求,主要用于组织区域内书画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展览活动,展示我区书画摄影艺术创作成果,促进创作水平的提高,打造更多的文化精品。还可以承办市级以上文化艺术大展,推动区域之间艺术交流。